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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第十一届外国语言与翻译优秀成果征集

发布日期:2024-08-05浏览次数:

为表彰在外国语言与翻译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实践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者,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决定在2025年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年会上评选表彰相关优秀成果。征集相关事宜所列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评价体系重要指示,服务国家中国文化“走出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等重大战略,助力地方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广大外语学界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探求真理,服务社会,促进全省外语学科的繁荣和发展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办法

各单位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1。表彰比例为:特等奖不超过6%等奖不超过8%等奖不超过10%

三、评选机构

成立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领导小组由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在的、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奖项的评审工作。

四、评选范围

(一)凡在2021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期间,各理事单位相关工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出版、发表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方向的高质量论文、译文(CSSCI刊物及以上级别)、专著和译著同一作者只能以第一作者的身份申报论文、专著和译著译文三个类别中的一项成果,数人合作的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与其它地域人员合作的成果,理事单位的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

(二)下列情况不能申报:

1、不属于外国语言文学学科范畴的成果,工作总结、一般性报告资料汇编书评、会议综述等;

2、凡在省部级以上的优秀学术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成果和已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项目组成部分的论文;

3、著作权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学术论文,涉及抄袭和剽窃的论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学术论文。

五、评选条件

外国语言与翻译优秀成果获奖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学科理论上有重要的发展,对该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二)在应用研究和翻译实践领域对社会进步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有较强的创新意义和价值,填补了学科在某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六、推荐办法

(一)推荐单位

理事单位建立相应的推荐委员会,负责推荐本单位的候选成果;

(二)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各理事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布评选信息,接受推荐报名;并按照规定的条件对申报论文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论文进行初选,按推荐名额要求提出拟推荐论文,征得被推荐论文作者所在单位同意,经推荐单位审定后,报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秘书处

(三)推荐名额

每个推荐单位的具体名额见附件1表格

七、推荐材料要求

(一)候选成果提交材料

1、成果扫描件电子档全文(论文、译文需扫描杂志封面、目录)

(二)推荐单位提交材料

2外国语言与翻译优秀成果推荐候选成果汇总表电子档1份成果按照论文、专著、译著译文三个类别归类,在三个类别下再分别以翻译学研究、语言学研究、文学文化研究三个类别进行归类见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学院公章。

八、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2024年9月10日将材料第十一届成果征集+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译协邮箱:hnsfygzzxh@126.com不接受个人邮寄的参评成果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负责接受推荐和申报;按评选条件,对候选论文的材料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外国语言与翻译优秀成果评选奖励细则,进行初评、复评,产生特等一等等奖正式入选成果


(三)领导小组对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向社会公示,由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颁发荣誉证书,报请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并加盖公章

 

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

2024.08.05


(通知)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第十一届外国语言与翻译优秀成果征集.pdf

附件1 湖南省翻译工作者协会各理事单位推荐名额分配.docx

附件2 第十一届外国语言与翻译优秀成果奖论文参评成果汇总表.docx